狗证要到哪里去办?
1.先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地的)前往当地狗狗办理狗证中心(如果不知道可以在本区宠物店里问问,具体去哪里办理) 然后领取表格、填好。
2.带狗去拍一寸照。
3.前往居住地居委会盖章(身份证还是要带的)
4.前往居住地街道盖章(身份证还是要带的)
5.前往就近的检疫站打联苗,领检疫证,如果离上次注射没有超过6个月,可以商量不打,但是钱还是要交的,针可以带回来(具体的要去问一下)
5.带上添完、盖好章的表格和检疫证、还有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狗的照片2张,办狗证的地方,交管理服务费,领证、狗牌(顺利的话也要半个小时)。
狗证到哪里办阿?
郊区:准备主人身份证,狗2寸照片四张(正面,侧面,全身,站立),管理费350元(50元是狂犬疫苗,如果你有免疫证可不办理).狗证上会写主人的姓名,电话,住址,狗的品种,公母,毛色,免疫情况,狗照片,狗证号.以后每年50元管理费.郊区可以养大狗,烈性犬可能不行.一人可办理2只狗证 市区:(和郊区带的东西一样),管理费1000元.以后每年管理费500元.不能养大型犬,烈性犬.但是有些派出所是可以办理的,他们会把哈士奇品种写成家犬,萨摩写成银狐...诸如此类.但是市里养大狗要注意随时会有警察抓狗,查狗.邻居投诉的问题,比较担心!一家只可养一只狗 只要你拿着身份证和照片,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一般是一个星期到一个月的办理时间. 地区不一样可能有差别但是不会太大.
办理养犬证最快方法?
步骤一:打狗狗免疫疫苗(一共3针,一个月一针,最后一针与狂犬疫苗同时进行)。
打免疫疫苗有6联和8联的(8联的防御的传染病多一些),免疫疫苗可以在免疫站打也可以在宠物医院打(免疫站可能更便宜一些,但是要电话预约)。
如何寻找动物免疫站:以浦东新区为例,可到浦东动物防疫网查询对应接种点
步骤二:打完2针免疫疫苗后,(与免疫站提前预约)打一针狂犬疫苗和最后一针免疫疫苗,植入电子芯片,获得免疫证。
需提供1张犬3寸全身侧面彩色照片(狗需站立),犬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免疫站现场填写信息表(详细),核对信息,缴费,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和六联或八联疫苗,植入电子芯片,索取《上海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电子芯片:是一颗比米粒还细的电子标识(俗称芯片)植入狗的左耳后颈部皮下,无毒无害,可伴随狗终身,阅读器能读出身份证号(16位芯片号),能指引狗儿回家。
注意事项:
1、植入芯片后,颈部的链条、颈圈应暂时去除一周。
2、同时保持伤口清洁,防止感染。
3、植入芯片一周内,最好不要洗澡,尽量不要遛狗,以免伤口感染。
费用:狂犬+六联+芯片240元
狂犬+八联+芯片260元
步骤三: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证》
电话预约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狗证窗口的办理时间,携带狗狗免疫证原件和复印件、犬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到派出所填写申请表格,缴费后1个月左右凭回执可以领取《养犬登记证》。
临沂犬证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办理犬证需要什么资料?
一、办狗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2、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3、犬只照片两张。
二、狗证办理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符合养犬证明、狗狗的免疫证明以及狗狗四张照片,此外还需要按照办理狗证的步骤,填写其他的相关材料信息。一是注射疫苗,二是填写养犬保证书,三是提交证明费缴费,最后再植入芯片领取证明才可办理。
1、到所在去的宠物防疫站填一张表(主人身份证,户 口本,小狗照片)打疫苗,然后防疫站的医生会给你一个 防疫站出示的健康证,拿着这个证去派出所,带着户口 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小狗的一寸照片就行了。
2、狗的证明,不过是狗可以活的证明,现如今很多城 市不准养狗,所以专门有群打狗队,你要是要养条宠物 狗那得办狗证,就是带去检查身体,一年办一次,和汽车 年检差不多。在有些地方(飞机,火车)带宠物上去必须 出示狗证。
3、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 市街道办事处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发 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予登记 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制度。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以及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需要,及时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对动物疫病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公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消灭措施和技术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并落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消灭措施。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